随着本周政府推出 《新闻谈判激励措施》,值得重新审视其前身《 新闻媒体谈判准则》。
两者的目标相同:从利用媒体内容获利的搜索和社交媒体公司获得报酬,但这些公司并没有为自身业务所需的这种必要投入支付有效费用。.
那么,我们从第一部法律中学到了什么?又该如何将这些知识应用到让科技公司为新闻付费的新尝试中呢?
市场失灵案例
该谈判准则源于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 (ACCC) 开展的数字平台调查。 该调查的任务是审查竞争、消费者、广告和新闻问题。
共有 23 项建议,其中一项是关于新闻媒体议价准则。.
这段代码的逻辑是,搜索和社交媒体公司需要新闻,但它们可以选择任何媒体渠道。然而,媒体别无选择,只能与主流平台合作。.
因此,市场力量失衡,这是一种典型的市场失灵。虽然并非所有市场失灵都需要应对,但鉴于新闻媒体在民主制度中扮演的关键角色,这次的失灵必须得到解决。.
该法规的设计逻辑源于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在其他领域监管的准入制度。例如,许多公司出口产品,但如果只有一个港口可供出口,该港口就拥有巨大的市场支配力。.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受监管的接入机制”,要求各方就接入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确定费用。费用将通过协商/仲裁程序确定,而不是通过利用显著的市场支配力。.
充满争议的开局
新闻媒体议价规则要求指定的平台公司与媒体公司进行谈判,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由仲裁员决定搜索和社交媒体公司支付媒体内容的费用。.
当然,也有一些改进措施。其中最关键的一项或许是,新规要求平台与所有符合条件的媒体公司进行协商,这些媒体公司主要致力于公共利益新闻报道。.
谷歌和Meta都对这项立法表示反对。谷歌 威胁要退出 澳大利亚市场,而Meta则从Facebook上删除了 所有新闻 及其他大量内容。
双方最终都做出了让步,但他们从政府那里获得了一项妥协:如果平台公司与媒体公司达成足够多的交易,它们就不会被列入该法典的指定名单。.
实际上,这对媒体公司来说是个好结果,因为这些平台在大约六个月内达成了许多交易——比它们被指定的速度快得多。.
它们并未被列入该法规的指定范围,但这从来都不是目的;交易才是。.
超过10亿美元的交易
从公共政策举措的角度来看,《新闻媒体议价准则》取得了成功,并且是世界首创。.
每年向澳大利亚媒体公司达成的价值约 2.5 亿美元的交易,符合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 (ACCC) 的预期。.
谷歌几乎与所有相关媒体公司都达成了协议,而Meta则与大多数媒体公司达成了协议。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小型媒体公司在记者人均报酬方面甚至优于大型媒体公司。.
但 超过10亿美元的 问题也随之出现。Meta的三年合约到期后,该公司表示将不再签署任何新合约。而谷歌的合约大多为五年合约,则继续有效。
Meta 表示,它不需要在其平台上发布新闻。为了响应加拿大一项很大程度上复制了澳大利亚法规的立法(该法规自动指定了 Meta),Meta 上撤下了所有新闻 从其加拿大平台
虽然许多人呼吁将 Meta 列入该法规的管辖范围,但人们不得不假设,如果 Meta 被列入该法规管辖范围,它也会从其在澳大利亚的平台上撤下新闻。.
新举措有何不同?
18个月前,澳大利亚政府表示,为了解决《新闻媒体议价准则》中的这一“缺陷”,将采取新的方法。政府将推出一项新闻议价激励机制,该机制将涵盖所有平台,无论它们是否发布新闻。.
始终没有得到任何解释的是,为什么这项条款不能直接加入到最初的法规中。也就是说,无论谷歌、Meta 以及 TikTok 是否发布新闻,《新闻媒体议价法》都应该适用于它们。.
这将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因为谷歌继续按照该代码运行,并支付了 总付款额的 70%。
当然,Meta 肯定会反对,但反对的程度不会比新闻议价激励措施下更甚。.
由于该激励机制中没有仲裁机制,政府表示平台无需与所有媒体公司达成协议。事实上,四家就足够了。如果要求与所有媒体公司达成协议,就意味着媒体公司可以利用平台必须达成协议而无法通过仲裁解决纠纷这一漏洞,从而榨取高额费用。.
该激励机制以《新闻媒体议价准则》的支付标准为参考,设定了交易价值的财务参数。如果交易未能达成,相关平台将需要支付一笔“费用”,该费用比预期交易的价值高出50%。这是一种截然不同的方法,较为复杂,且可能存在不公平之处。.
尽管如此,政府在保护新闻业这一崇高事业上持续推进,值得称赞。目前正在就新闻议价激励措施进行磋商,该措施很可能在年中前立法通过。.
澳大利亚再次引领世界采取此类行动。我们希望相关规定能够进行一些修改,并且激励措施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罗德·西姆斯应用经济与社会研究所企业学教授。 墨尔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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